美国未婚夫(妻)非移民签证K-1 Nonimmigrant Visa for a Fiancé(e) (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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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4月1日期,美国驻温哥华使馆不再受理K类未婚夫(妻)非移民签证,自2016年3月31日之后提交的此类签证统一由美国驻蒙特利尔使馆进行审理及面试,在2016年3月31日之前递交的依然由美国驻温哥华使馆审理。
概述:
美国未婚夫(妻)K1非移民签证,是美国公民为自己在海外的未婚夫(妻)和跟随子女申请赴美结婚的签证,在未婚夫妻抵达美国后的90天内和美国未婚夫妻结婚。之后外籍未婚夫妻可以向国土安全局申请身份调整为永居。
未婚夫妻定义:
根据美国移民法的定义,未婚夫(妻)是美国公民提出的FormI-129申请的受益人,且因此获得K-1签证的申请人。美国公民和申请人必须依据法律自由结婚,符合当地的婚姻法律。 双方必须在最近两年内曾经见过面,如果能证明所信仰的宗教或者当地习俗文化要求禁止夫妇在结婚之前见面,也可以免除这个限制。
申请步骤
- 提交申请
- 美国公民身份的担保人,向就近的移民局办公室递交FormI-129申请(通过后只有4个月的有效期,如果在下签前将要过期,领事馆官员将进行延期)。不能递交美国大使馆或者美国移民局海外办公室。
- FormI-129申请通过后,转给国家签证中心处理,签证中心会给Case Number,并将申请转给未婚夫(妻)所在地区的美国大使馆进一步审理;
- 签证申请
- 申请转到美国大使馆时,国家签证中心会给担保人通知。一旦收到通知,未婚夫妻就可以准备K-1签证申请了。K-1申请的子女同时可以申请K-2签证,需要分别递交并支付费用。
申请材料
外籍未婚夫妻以及子女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参加签证面试:
- 申请人及其申请K-2签证的子女需要在线提交完成Form DS-160并将打印的DS-160确认页面带来参加面试;
- 护照,护照有效期需要在K-1签证允许停留的期限到期后还有6个月有效期。
- 离婚或者前配偶死亡证明(针对担保人以及申请人之前有配偶的);
- 无犯罪证明,包括当前居住国和16岁之后有住过6个月的国家都要提供无犯罪证明,16岁及以上的小孩也需要出具无犯罪证明
- 体检证明(在下签之前,申请人都需要到指定体检医院做体检);
- 财政担保证明(FormI-134);
- 2张照片(51*51mm,近6个月拍摄)Photograph Requirements
- 关系证明(证明担保人和申请人的关系证明);
- 申请费;
注:领事馆官员有可能会让申请人提供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担保人和申请人关系真实性的材料,如果提供的材料源语言不是申请所在国家的官方语言,需要提供翻译件,原件和翻译件在审理完之后会退回给申请人。
申请费用
申请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块: - FormI-129F申请费用; - 非移民签证申请费用FormDS-160(每一位K类签证申请人); - 体检费用(每一位K类签证申请人); - 其他费用:翻译费用,照片费用,材料准备费用等(办理护照,无犯罪证明,出生证明等等),来往美国大使馆的交通费用等等; - FormI-485申请调整身份费用;
详见:Fee for visas以及Check Filling Fees
申请周期
担保人提交的申请可以在线随时查询审理状态,申请转到具体使馆时,由于个例不一,周期不定。
获签K-1签证
申请人获签后,将收到贴着K-1签证的护照,以及密封文件包,该密封文件包里主要是申请人提供的文件和其他大使馆签发的文件,申请人不能自行拆开,需要入境时由国土局移民官员打开,K-1签证持有人需早于或者同时和K-2签证持有人入境美国。
其他说明
- 贩卖毒品,签证逾期停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不能申请该签证
- K-1签证申请人的子女不需要担保人单独再提交担保申请,但孩子需要在K-1签证签发后的一年内随同入境,超过该期限,则不能获得K-2签证或者需要有额外的担保申请担保其获签。
美国未婚夫妻K-1签证官方链接:
http://travel.state.gov/content/visas/english/immigrate/family/fiance-k-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