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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临时工作签证[O-1]-卓越才能的申请人 Temporary Worker Visas-Individual with Extraordinary Ability or Achievement

概述:

O-1签证针对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者体育领域杰出的有才能的外国公民,或者是电视电影业取得国家级或者国际性成就的人才,一般分为如下几类:

  • O-1A:针对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者体育领域的杰出人才(不包括艺术,电影或者电视业);
  • O-1B:在艺术或者电影电视行业卓越成就的人;
  • O-2: 随同O-1签证的艺术家或者运动员,并协助其工作的申请人;对于O-1A类签证持有人来说,O-2申请人的协助工作必须是O-1类签证持有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O-1B签证持有人来说,O-2的协助是0-1B完成作品起着关键作用的;O-2签证申请人拥有的关键技能,对于O-1签证持有人的工作很必要,且其工作不能由美国工作人员代替的;
  • O-3:O-1和O-2类签证持有人的配偶或者子女;

申请标准:

O-1签证的申请人需要有杰出能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领域的杰出人才应该是该领域顶尖人才;艺术一级电视电影领域的则不仅仅是行业领先或者闻名,而是有着突出的成就。

O-1A申请标准:

申请人获得国际公认的奖项,例如诺贝尔奖等,或者满足以下选项中的至少3项。

  • 获得过表彰其成就的全国性或者国际性的奖励;
  • 作为只有取得突出成就才能加入的协会成员;
  • 曾有专业出版物,行业出版物或者主流媒体对自己及其工作的报道;
  • 对所从事的领域有原创性的贡献;
  • 专业学术著作或文章的作者;
  • 获的高额薪水;
  • 作为小组或者个人参加对他人的行业评判;;
  • 在著名的组织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

O-1B申请标准:

艺术领域获得过或者被提名过全国性或者国际奖项的,比如获得奥斯卡金像奖,艾美奖,格莱美奖和导演公会将等,或者满足以下至少3项标准:

  • 在或即将在一部著名或重要的影片或电视制作中担任主角或主演;
  • 在重要评论或出版物中被公认的全国或国际著名人士;
  • 在或即将在某个著名机构中担任主角或重要角色;
  • 商业上的成功,如高票房收入或高收视率;
  • 所取得的成就获得组织机构,评论家,政府机构或者公认专家的认可;
  • 获的高额薪水,有合同或者其他证据证明;

不符合上述的以及特殊情况的,需要单独出具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的能力;艺术在此泛指各类艺术,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会话,雕塑等美术工艺,其他观赏艺术,烹饪艺术,表演艺术等;艺术专业人才主要包括创作人员和演员,包括其他技术人员,导演,布景设计,音响设计,编舞,指挥,服装,化妆等等。

O-2申请标准:

必须展现O-2申请人对于O-1签证持有人以及其工作的必要性。比如电影或者电视行业中,证明O-2申请人对于完成电影拍摄或成功的不可或缺性。

O-1签证申请流程:

  • 申请人向美国移民局递交FormI-129,在真实的工作需要前1年递交。最晚不晚于45天前递交。
  • 咨询建议书:申请人需要递交由审查团或者劳工部以及由特定机构所出具的咨询建议书原件给美国移民局;如果是电视电影行业的申请人,需要到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咨询。
  • 特殊情况:如果申请人证明同行业没有类似的咨询建议机构,可能豁免咨询。如果申请人前两年内有递交过咨询建议书,再申请可以豁免提交咨询建议书。
  • 申请批准后,可以提出签证申请。

O-2申请过程:

同O-1申请过程。

停留周期

最多3年。美国移民局会每年确定停留时间。O类签证非移民,可以在申请有效期内入境美国,同时也可以在签证有效期开始前10天入境,以及有效期结束后10天内出境。

申请延期

  • 向移民局递交FormI-129-非移民雇员申请表及Op附表;
  • FormI-94的复印件,出入境记录的复印件,如有随行眷属,每人需要递交;
  • 申请人解释延期的正当理由;
  • I-797批准通知书原件。如有眷属,同时递交

持O1签证入境美国,在美剧六七由口岸移民官根据I-797批准通知书的期限在I-94入境记录卡表明。O-2和O-3签证的拘留期同O-1相同。在美拘留期内,申请人保持原有雇主关系,则需要申请延期。O-1在美时间没有绝对限制,可以通过递交如上材料申请。 为协助移民局更好调查延期理由,延期解释需要详细描述,同时,受益人的配偶和子女递交FormI-539,延期申请,递交其他支持文件,详见:Form I-539 Application to Extend/Change Nonimmigrant Status

O-1/O-2签证持有人家属

O-1/O-2申请人的家属以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O-3签证,同O-1/O-2签证申请一起递交。 持O-3签证不能工作,但是能全职或者兼职学习。

更换雇主

O-1签证持有人在美国更换雇主,新雇主需要递交FormI-129申请。如果由代理机构递交的话,需证明代理机构和新雇主之间的关系。

雇佣条款和条件的变化

如果雇佣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申请人需要向递交申请的部门的服务机构递交FormI-129申请。对运动员的特殊要求,当运动员从一个队交换到另一个队的时候,工作许可可以延续30天,在这期间新雇主需要递交Form I-129,且在新的申请审批下来前,该运动员一直可以合法工作,除非是新雇主没有在30天内递交申请或者递交的申请被拒了。

回国交通费

如果O类签证非移民的雇佣终止并非自愿辞职,雇主需要支付离开美国的费用。如果当时是雇主的代理机构提出的申请,代理需要和雇主平摊费用。

O-1 Visa杰出人才签证官方链接:

http://www.uscis.gov/working-united-states/temporary-workers/o-1-individuals-extraordinary-ability-or-achievement/o-1-visa-individuals-extraordinary-ability-or-achievement